最近上网看到很多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或者挂靠学院的名义开展各类证书培训的,在他们的广告宣传上经常是“双证班”,培训完了除了参加国家的统一鉴定考试获得国家的资格证书外,经常要搭上学校的“结业证书”,好像大学的结业证书很有价值似的。
想起以前找工作时候的因为“结业证书”惹起的一个尴尬的事情:大学毕业时到上海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去读了一个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培训结束后顺利通过了国家鉴定考试,拿到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交一张照片,学院也发了个结业证书,当时鲜红的本子上有某大学的印章,还有校长的签名,当时觉得这个证书应该比较有用,所以每次找工作我都把这两张证书复印件放一起给用人单位看,有次面试的时候,考官问了我一个问题:你觉得资格证书重要,还是结业证书重要?我当时脱口而出:大学的结业证书重要。考官摇了摇头说:等你搞清楚哪个重要再来面试吧。我当时满脸通红的不知深浅的问考官:不好意思,我能请教结业证书到底有什么用吗?考官看了我:认真的说:结业证书只证明你参加这个大学的课程学习,但学习程度和结果没有显示,紧紧表示学习过,大学课程没有顺利完成的,才发结业证书。大学予以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的一般情况:
(一)未顺利修完学制4年的,所获总学分比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应获学分少10学分以下且未申请延长学期者;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的;
(三)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且未申请延长学期者;
(四)达到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但受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
因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结业的,结业半年后一年内由学生本人申请,按学校规定时间回校考试或重新答辩(重做)合格者,予以重新核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回校考试不及格、重新答辩(重做)不合格、过期不回校考试,做永久结业处理。
因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结业的,结业后一年内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所在单位做出鉴定,经学校审查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予以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结业证书什么都不是!现在过去许多年啦,还有这么多大学培训机构还在拿“结业证书”还忽悠人,还真是没有进步呢,把我们报考的学员都当二愣子吗?请大家认清“结业证书”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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